Saturday, January 23, 2010

忠与孝

中国人爱说自己是礼仪之邦,以前是这样,现在还是这样,这言下之意,就是其他鬼子国都是茹毛饮血的类人猿的群居之国,不仅不知道德礼仪为何物,说不定现在还在树上吃喝拉撒。中国历代的统治者,都是以德治国,可什么是德呢?就是是忠孝礼义廉耻,文绉绉一点的话,就是“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”,简单一点,就是常说的“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”,如果是女性,就更惨了一点,还要“三从四德”,既“未嫁从父,既嫁从夫,夫死从子”,说难听一点,一个女人生下来,她的命运就操纵在三个不同男人的手里。在所有的道德中,忠对于统治者来说,是最重要的。统治者不断的向自己的民众灌输着“忠君爱国”的思想,其目的,就是希望自己的江山能够千秋万世的流传下去。只有坚持了所谓的“以德治国”,又将忠放在了所有道德的最前面,自己的江山才能够坐稳,甚至于说,自己的统治的合法性才能够得以延续。虽然说“君权神授”,可是“天威难测”,天命并不总是眷顾一朝一姓。竟然管不了上天,只能管管黎民百姓了。历代统治者爱尊儒家,很大的一个原因,儒家的思想比较对统治者的胃口,愚民的效果的性价比比较高。

孝又是统治者愚民的一个手段,历代统治者以及历代的中国人,对孝都是很看重的,有着以孝治天下的文化传统。在一般民众和统治者看来,一个孝顺的人,就是一个好人。你只要打着一个孝顺的口号,似乎你所做的所有事情,都能够蒙上一层光芒。即使坑蒙拐骗,要是有了孝这个挡箭牌,不仅不会受到谴责,说不定还能流芳百世。十年寒窗,求取功名,书,只不过是仕途上的一块垫脚石,敲门砖,殊不知,在古代的中国,孝,也是走向仕途的一条捷径。汉代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方法,叫做“举孝廉”,它规定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,由朝廷任命官职。被举之学子,除博学多才外,更须孝顺父母,行为清廉,故称为孝廉。在汉代,“孝廉”已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科目,没有“孝廉”品德者不能为官。父母逝世,需守孝三年,这时候,你最好能在坟墓边上搭个草棚,终日以泪洗面,三年下来,形容枯槁,走路都要人扶。这时候,大家就会纷纷的翘起大拇指,称赞你是“人间至孝”。明代的张居正,因为父亲去世,但是不愿回家守孝,以至于放弃首辅之职,断送自己的改革之路。虽然万历“夺情起复”,但朝中御史依然不遗余力的攻击他留恋高位,不讲孝道。张居正不得不多次表明要回家守孝,最后还是万历处置了几个出头鸟才镇压下去。正是因为有着这么多的变态要求,和社会传统,中国古代就出现了许多变态的故事。郭巨为了能让自己的母亲多吃一口饭,就要将自己的儿子活埋,就为了省下这么一口食物。王祥为了让继母吃上活鲤鱼,自残般的卧到冰上,以求化冰求鲤。孩子对父母,应该是百依百顺的,若是有一点的忤父母的意,就要背上不孝的骂名。《红楼梦》中的贾宝玉,仅仅是因为不喜读四书五经,就被贾政骂的是七混八素的,视为忤逆子。贾政打宝玉,王夫人劝的时候,只能说,“炎天暑热,打死宝玉事小,惹的老太太不自在”。中国文化对孝的理解,已经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。竟然可以不顾自己孩子的安危,视生命如草芥,随意残害,对父母的一切不合理要求,言听计从。即使是自残,也在所不惜。

相比于孩子对于父母的这种变态的孝,中国古代父母对其孩子却不是一般的狠。西方的观念,孩子是上天赐予的礼物,是天使的化身。而在中国的变态观念中,孩子是一个货物,是父母的私有物品。女孩是一个投资产品,男孩也是一个投资的产品。女孩是赚钱用的,男孩是养老用的。养孩子跟养动物没有什么不同。首要的都是听话。这样才会有所谓的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两个从没见过的人,只有在第一次做爱的时候才能见到对方,不仅见到大头,也能见到小头。因此,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可以听到,“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,你居然不听我的。”这类的话语。中国的孩子不仅不会被当成上天的礼物,常常还会被当成“讨债”的,甚至是不祥之物。门客三千的孟尝君田文,因为出生在五月五,而被其父嫌弃(古时五月五出生的孩子不利父母)。即使是在今天的现代中国,孩子依然没有完全摆脱货物的标签,充其量还是个半成品。我们在做很多的事情,不能随心而动,不能追随自己的心,我们很多的时候并不是在为自己活着,而是在为别人活着,在为自己的父母的开心满意而活着。

中国的道德观充满着变态的理解,可是在现代社会中,这种变态的思想,却依然强压在民众头上,起着隐形愚民的作用。虽然忠君爱国已经不提了,但是,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成为了新的愚民手段。西方的孝的观念,虽然看起来有点单薄,但实际上却充满温情。不仅仅充满着人情味,也对孩子充满了尊重与平等,保证了孩子的独立性,不仅是生活上的,也是思想上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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